李易峰多次嫖娼遭行政拘留 究竟要关多久? 哪些行为构成犯罪?
内地男星李易峰因多次嫖娼,遭北京警方行政拘留,事件轰动内地社会。 不过警方和官媒均未透露李易峰被行政拘留的天数,有陆媒就整理出相关法律规定,让大家了解内地有关嫖娼的惩罚问题。
据陆媒《每日经济新闻》整理,根据内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认定嫖娼需要哪些证据?
认定嫖娼行为的证据通常包括言词证据和其他证据。言词证据包括嫖娼和卖淫两方行为人的陈述以及办案民警的抓获记录,尤其是现场办案民警的证言。虽然经常出现行为人自称恋爱关系而否认卖淫嫖娼的情形,但办案人员可以通过事后分别询问等方式判断双方陈述的真实性。
其他证据则主要是指遗留在现场、证明发生了性关系的物证,以及证明存在金钱或财物交易的相关证据,如转帐记录、聊天记录等。
哪些嫖娼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内地刑法对于性交易主要打击的是卖淫一方的行为,在条文上专门设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节,对卖淫相关行为有严厉处罚。在内地,嫖娼行为通常不构成犯罪,但是也存在其他犯罪的可能。
例如据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尽管卖淫嫖娼是具备自愿性的钱色交易,但不能排除在过程中存在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其他手段侵犯妇女性自主权的行为,则可能构成强奸罪。
和14岁以下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自愿与否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而奸淫14岁以下的幼女的,从重处罚。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嫖娼行为涉及多人且有未成年人,则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