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女付费三万签协议为圆网红梦 四个月后粉丝1000变360求退费

撰文: 梁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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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媒体《潇湘晨报》报道,今年4月上旬,26岁的长沙女子小玲(化名)与湖南享梦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享梦游城市合伙人商务服务协议》以及《享梦游城市合伙人平台合作协议》,还交了3万元(人民币.下同)。
四个多月过去,小玲不仅没有新介绍一位客户,她在某平台的粉丝数还从1000下降到360,觉得涉嫌虚假宣传,加上自己没有被打造成网红,小玲此前找公司退费,遭到了拒绝。

小玲说,签完协议后,自己每天的工作任务就是探店,以及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一些图片和文案。“这些图片基本上是发布在公司群里的,也有些是合伙人提供的。虽然公司没有硬性要求,但如果你不发的话,就没有流量进来。”

小玲表示,她发布的图片当中,有些地方是自己都没有去过的,“都是虚假的引流方式,公司还帮我在一个平台上买了1000个粉丝,四个多月过去了,现在粉丝数已经掉到360个了。”

长沙女子小玲现在粉丝数已经掉到360个了。(潇湘晨报)

小玲提到,自己发朋友圈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朋友圈的人来当她的合伙人,“公司说可以快速回本,只要新介绍一个人进来,我就可以从这3万块钱中获取1万5,也就是赚取一半。”

“花3万块就能免费吃喝玩乐,打造个人IP让你当网红,你信吗?实际上公司只是想收你3万元,拉你入伙,之前的都是噱头!”小玲称,四个多月过去,自己一个人都没拉到,小玲想退钱,“没有打造成功,我顶多就算一个博主,不算网红。”

湖南享梦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潇湘晨报)

昨日(27日)该公司法务回应事件,指“城市合伙人”是公司基于两种服务的一个产品,小玲与公司签订了两份协议,享受了相应服务,两部分费用加起来一共是3万元,城市合伙人只是一个叫法,一种身份授予;公司只要对签订的服务协议在交付过程中没有夸大宣传,就不存在虚假宣传。他表示,对于推荐新人会有提成一事是公司的内部奖励机制,但公司坚持底线,一直都是合法合规经营,不存在诈骗。“对方(小玲)享受了相应服务,再来无理取闹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