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老汉以雪条诱奸13岁少女 家人发现已怀孕 法院:从重判9年
7月12日广西北流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69岁老汉陈建龙性侵同村少女叶子(化名),叶子被性侵时刚满13岁,叶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她被家人发现遭性侵时已怀孕5个月。法院判强奸罪名成立,从重判处陈建龙有期徒刑9年7个月。
《九派新闻》报道,叶子的姐姐张芳指出她对部分结果不是很满意,将上诉。张芳表示,想亲口听到罪犯向我们道歉,要求15万(人民币,下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支持5万元,但张芳觉得,“这远远不足以弥补罪犯对我妹妹心灵和精神造成的创伤。”
张芳表示,她家位于广西北流市的一个小山村里,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在外务工,老人和小孩则留守在村里。张芳兄妹6人,叶子是她最小的妹妹。父母过世后,她和大哥便担负起了照顾妹妹的责任。
张芳指出,叶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但日常生活中和同村其他孩子没什么两样,喜欢看动画片,会在手机上打游戏。叶子也能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还可以帮著照顾更小的弟弟。
去(2021)年,叶子上小学6年级,张芳和大哥决定到广东工厂工作。临行前,她们将妹妹托付给伯伯照顾,让妹妹在伯伯家吃饭,晚上则回到自己家休息。每隔一段时间,张芳都会回村看看。刚开始,她还有些担心。后来,看到妹妹还算适应,也就放下心来。
家人发现时已怀孕5个月
该年8月25日,大哥回村时,发现叶子的肚子变得圆滚滚的。最开始,一家人还以为是妹妹长胖,肚子上有了赘肉。但之后,因为肚子大得异常,他们带叶子到医院检查后却发现叶子已有5个月身孕。警方后来找到犯罪嫌疑人,是同村69岁的陈建龙。
一审判决书提到,陈建龙出生于1952年,先后四次性侵只有13岁的叶子,致其怀孕。张芳说,陈建龙在叶子放学的路上,以给糖吃或者给冰棍吃等理由将其骗到自己家的二楼房间,随后对其性侵。张芳表示,叶子在堕胎后,“身体落下了毛病,情绪也变得非常不稳定”,时常摔东西。
张芳表示,加害者陈建龙住在离她家不过几百米距离,但她对此人并不熟悉,她只知道陈建龙独自一个人住在村里,她的老婆和儿女都常年在外打工。张芳称,事发至今,她都没有和陈家人见过面,而对方也没有主动到她家表示过歉意。目前张芳离开了广东的工厂回到村里,一心一意陪著妹妹,她发誓要将伤害妹妹的人送进监狱。
内地律师:社会应加大农村儿童权益保护力度
北流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被告人陈建龙违背妇女意志,与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强奸罪。“其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依法应从重处罚。陈建龙在庭审中过程中避重就轻,并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行为不符合坦白的规定,不属坦白。”
同时,法院认定,陈建龙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5万6,876元人民币,其中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
《九派新闻》报道,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表示,此案凸显了农村儿童,特别是留守女童的权益保障问题。
他指出一方面,由于父母监管的缺位,留守儿童的权益常常受到侵害。另一方面,在农村,留守女童更容易成为性侵害的对象,“这类案件的作案人有时还是熟人,更加让人放松警惕。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案中,受害者还是智障女童,其遭受性侵的可能性尤甚。”
谭敏涛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他强调重要的是事后的法律惩处,“我们还应在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留守女童的权益上保护上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