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婴异物卡喉亡 父称因无核酸证明拒诊 官方否认唯院长遭免职
日前(29日),江苏睢宁县一名一岁半男婴因气管内有异物,由家人送至睢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后经睢宁县急救医疗站转诊至徐州新健康医院救治,4月30日晨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昨日(4日)报道,网传男婴是因无核酸证明被医院拒诊后身亡,男婴家长称,睢宁人民医院的医生要有检测结果才抢救;在等待检测结果的7、8个小时内,没有医生查看男婴,直到男婴嘴唇发紫,他无奈发火,院方才为儿子挂上吸氧机。
徐州市及睢宁县联合调查组今日(5日)通报,调查发现医生没有因无核酸证明而拒诊患儿的情况。
徐州新闻办微博《徐州发布》今日凌晨发布官方通报,徐州市委、市政府及睢宁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市县纪委监委、卫健委、公安等相关部门及医疗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男婴诊疗情况。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于29日晚上8时10分接诊男婴,其姑奶奶自述男婴误咽异物,家人从其口中抠出半粒带壳南瓜子。接诊医生经询问病史、肺部听诊等检查,初步判断为气管内异物,给予男婴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
睢宁县人民医院考虑到自身救治能力不够,于当晚9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告知男婴亲属尽快转诊。10时许,接诊医生在与男婴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其间,先后于11时55分、30日0时整、1时4分、1时7分、1时19分、1时23分多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
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务科于晚上10时2分与徐州新健康医院总值班室联系男婴转院事宜。30日凌晨1时8分,男婴母亲拨打120。1时22分,睢宁县急救医疗站120救护车赶到县人民医院,2时30分到达徐州新健康医院抢救室。
徐州新健康医院值班医生检查男婴,开放静脉通道、给予吸氧、心电监护处置以及CT、血常规等辅助检查。 3时47分,患儿突然出现呼吸暂停,医院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4时56分,患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表明,睢宁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在男婴未有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情况下,进行了急诊处置,并及时开具了转院转诊单;期间,4月29日晚上8时22分对男婴及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在就诊、接诊、转诊过程中,睢宁县人民医院和徐州新健康医院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调查发现,睢宁县人民医院在对男婴的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没有充分告知男婴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当、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通报中称,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一、徐州市卫健委对睢宁县人民医院给予警告,暂停接诊医生郑某祥执业活动,并作进一步调查。责成睢宁县人民医院全面开展内部整顿。
二、睢宁县委给予县卫健委党委书记王艳龙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相关规定,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网民纷纷表示:
“调查结果很详细,那么传播‘因为没有核酸结果不给救治’这个算不算造谣?源头出自哪里?”
“报告没说医院和医生的错,为什么又要处罚人家?什么操作!”
“从9点45分开始就让转诊,还多次催促,拖到第二天凌晨1点多,居然还说医生医院沟通不充分? 所有的锅都给医生。”
“请卫健委告诉基层医院,怎样落实这个首诊负责?没有支气管镜,嘴吸吗?”
“医生的处置哪个环节有问题呢?医院的问题在哪里?之前的新闻可是说因为没有核酸结果不给诊治耽误的,现在证明死者家属撒谎了。”
“医生高危职业啊,怪不得儿科医生这么缺!”
“这样处理医生,以后谁还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