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0月起禁售水果味电子烟 4个月过渡期会再掀囤货潮吗?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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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全国禁止出售非烟草口味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4月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国家标准,规定《电子烟管理办法》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有业内人士透露,上游品牌方和生产企业已停产水果味电子烟,但电子烟专门店仍可于9月30日前出售水果味电子烟以清库存。

《贝壳财经》报道,各大品牌水果味电子烟的烟弹和烟杆价格保持平稳。多名电子烟专门店店员称,目前门市可继续售卖水果味电子烟,大部分的口味齐全,“国家给过渡期到9月30日,让各个厂家销一下库存”。

今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管理办法》,明确指出禁售非烟草口味的调味电子烟,5月1日实施。在过渡期明确前,不少电子烟爱好者担心5月1日后无法买到水果味电子烟而纷纷囤货,有人一次性购买过百盒水果味电子烟烟弹,导致部分品牌门店缺货,甚至一度有涨价的情况出现。

业内人士称,市场上以水果味烟弹的比重较大,未来需要作调整,同时用户对口味调整的反应也尚未可知。多名电子烟专门店的店员透露,公司仍处于研发新烟草口味的电子烟产品,不少消费者都抱持观望态度,“不知道烟草口味好不好抽”。

9月30日前,市场上仍可出售非烟草口味的电子烟。(贝壳财经)

4月25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下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业内人士称,深圳有许多中小企业生产不合规的产品,《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将会把相关企业逐渐排除。受此影响,电子烟品牌和上游生产企业会向头部集中,产品品质更有保障,整体市场会更有序,但因为竞争趋向于头部,市场格局可能会重新划分,“并且产品的同质化可能相对来说更严重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的批发流通或有很大改变。《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及《管理办法》均提到,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部门透露,今年6月15日起,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逐步在平台上进行交易。

北京朝阳某商场在售的电子烟。(贝壳财经)

前述的业内人士称,过往电子烟品牌没有严格规定销售形式,有品牌会通过微商、专卖店、招商展会等出售,但上述规定相当于品牌方将不能直接把电子烟随意出售,由批发企业负责销售,经销商需要与有批发资质的企业交易,而不是直接从品牌方取货。

他提到,并非所有专卖店都能顺利取得电子烟售卖许可证,相信有关规定会造成一批电子烟专门店倒闭。有电子烟专门店工作人员称,大多门店都面临办零售许可证的困难,只要成功办理证件就可以正常营业。

此外,《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有电子烟品牌的市场总监指出,不得排他性经营意味品牌专卖店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全是集合店,同一店舖出售多个品牌的电子烟,令产品竞争更直接、更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