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遭狠夫踢肚捶头 河南女起诉离婚法院不判:对孩子成长不利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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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名女子难忍丈夫长期家暴,在经历结婚、离婚、复婚的周折后,终向法院诉讼离婚,惟法院却因离婚对孩子成长、教育极端不利为由判决不予离婚。
据《九派新闻》报道,来自河南长葛的女子韩晴(化名)与丈夫朱健2018年夏天结婚,二人婚后育有两子。惟长子出生2个月左右,韩晴便遭遇了第一次家暴,韩晴说,“他(朱健)练过拳击,打人总是先打头,下手很重”,自己常常被打懵。
亲戚得知韩晴遭遇家暴后,极力劝和二人,韩晴亦希望丈夫可以有所改变选择和好。但好景不长,第二次遭遇家暴时,二人协议离婚,韩晴放弃所有财产只要了孩子的抚养权。离婚一个月后,在朱健求和下二人复婚,但韩晴说,“朱健全程没有道歉,只说了一句‘跟俺回去吧’。”
复婚半年之后,韩晴便多次遭遇不同程度家暴,甚至在她怀二胎时遭到朱健踢肚子、捶头,以及刚出月子时被猛击头部到流血。此外,让她无法接受的是,朱健对孩子也多次实施暴力行为。直至去年7月,忍无可忍的韩晴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交9张照片作为证据。
今年4月19日,河南省长葛市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原、被告均称双方有家庭暴力、有互殴行为,仅此一项,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离婚的基本条件。且原、被告婚史不长,两个儿子年龄尚小,特别是二儿子尚不足半周岁原告即提出高婚诉讼,对儿子的成长、教育极端不利。“结合原、被告家庭实际情况,本院不支持原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引发网民愤怒:
“法院为了私利,脸都不要了”。
“婚姻不是自由的吗?这么搞,人从源头上就不结婚了”。
“怪不得一些年轻人都不敢结婚了”。
“非要逼到夫妻之间血溅三尺才行”。
“互殴不是感情破裂?单方面挨打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