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方:男子假扮活佛敛财2亿兼骗色 被判25年有期罚款2千万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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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周三(13日)公布数宗涉及国家安全的典型案件,以提醒公众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其中一宗案件为,一名男子因涉嫌伪造“活佛”身份,进行非法敛财、强奸猥亵女弟子,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警方提醒,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藏传佛教的虔诚,盗用、曲解和亵渎藏传佛教的教义实施诈骗、性侵等违法行为,以满足其自身扭曲的个人私欲。(示意图片)

案件显示,王某想尽办法拜一位老僧人为师,并在同门师兄鲁某的帮助下,伪造当地藏族群众身份,摇身一变成为一名“藏族人”取名“洛桑丹真”,举行所谓“坐床仪式”后对外号称“洛桑丹真活佛”。

其后,王某开始大肆敛财,在全国建立8大核心道场,下设各级分道场,在全国20多个省市发展弟子3000多名,要求每个弟子每年都要上交供养。除此之外,王某编造多个收钱项目,10多年时间非法敛财近2亿元。

王某更要求每位弟子在皈依和修炼的时候发毒誓,终身听命,不得背叛。编造“身加持”等歪理邪说,对女弟子实施精神控制,并将身体作为“法器”,任由其实施强奸猥亵。

王某一案被侦破后,警方以其犯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经营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鲁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警方提醒,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藏传佛教的虔诚,盗用、曲解和亵渎藏传佛教的教义实施诈骗、性侵等违法行为,以满足其自身扭曲的个人私欲。群众要树立“正信”观念,提高信仰素质和对善恶的甄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