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企业自制“冰墩墩”供网店销售 涉侵权负责人被刑拘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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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冬奥吉祥物“冰墩墩”自亮相后就迅速成为焦点,各大电商平台中北京冬奥会的官方旗舰店里,“冰墩墩”玩偶上架后常常很快售罄,被形容为“一墩难求”。
在此情形下,一些民众拿起材料和工具自制“冰墩墩”。但自制“冰墩墩”如果用于销售,则涉嫌侵权,此前已有企业因此被处罚。
澎湃新闻周三(9日)报道,有浙江企业因为自制“冰墩墩”,负责人更被刑拘。

日前,浙江东阳市监局查处一宗生产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案件。东阳市市监局在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厂房内堆放有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规格30厘米数量77个、规格50厘米数量7个,以及吉祥物“雪容融”半成品1000片,该公司给多个电商平台的网店供货,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吉祥物。

在案件调查中,当事人因同一违法行为已被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立案,东阳市监局依法将该公司违法行为移送北石景山公安分局并案处理,目前,当事人已被刑拘。

属“奥林匹克资产” 北京须依合同保护

据报道,冬奥特许产品指的是指北京冬奥组委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冰墩墩”、“雪容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志,以两者形象设计的相关周边产品不仅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物质载体,还是国际奥组委的“奥林匹克相关资产”。

有不少网民DIY自制“冰墩墩”。(澎湃新闻)

北京作为2022年冬奥会的承办者,不仅要依据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还要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与国际奥组委签订的《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对冬奥特许商品进行保护。此外,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亦触犯中国《商标法》、《专利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