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1岁大学生长期遭家暴捅死父亲 法院判无期徒刑惹议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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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个法律判决书引发内地网民讨论。山东烟台郭姓男大学生因长期遭受父亲家暴,某日因家庭琐事遭父亲训斥时被兜巴星,便拿刀捅死父亲。
法院认定该男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网民认为应该酌情考量“家暴因素”,但亦有网民认为该大学生在父亲逃出家门后,仍持刀追赶,是明显的故意杀人。

据《正观新闻》报道,2001年出生的郭男因长期遭受父亲家暴,积怨已久。某日因家庭琐事再次遭到父亲训斥时,郭男遭父亲赏了一巴掌,郭男便拿刀捅向父亲后背、脖子、肚子等处,致其死亡。法院认定郭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山东烟台人民检察院指出,郭男当日因家庭琐事与母亲发生争吵,其父亲因此训斥郭男,二人后来发生厮打。过程中,郭男拿一把鹰爪型刀子捅刺其父亲腹部,后遭其母阻拦,郭男父亲趁机逃出家门,但郭男仍持刀追赶,在楼梯附近追上父亲后,继续持刀捅其后背、脖子、肚子等处。

家庭暴力受害者不分性别年龄。(视觉中国)

期间郭男父亲一度求饶,但郭男仍未停手,最终其父因被单刃锐器刺破双侧颈总动脉、颈内静脉、左肺、肝脏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郭男后犯罪现场等待警员,警员到案后也如实交代案情,并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烟台中院提到,郭男因家庭琐事与其父发生争执,心生怨恨,继而持刀捅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死者身上的创口及划痕均多达几十处,可见被告人犯罪手段之残忍。

法院指,郭男的罪行应依法予以严惩,但鉴于本案是家庭内部矛盾引起,而且被告人郭某长期以来所接受的家庭教育方式对其身心健康以及性格形成均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加上郭男认罪悔罪态度好,且被害人亲属均表示对郭男予以谅解,因此可对其从宽处罚,判处郭男无期徒刑。

不过该判决被报道后,内地网民认为该大学生长期遭受家暴,最终忍无可忍痛下杀手,不应判处无期徒刑,“家暴是长期且一辈子的伤害”。但也有网民指出,郭男在父亲逃跑后追赶,即使父亲求饶仍痛下杀手,“明显是故意杀人罪”,认为法官未判他死刑,已是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