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妻“不顾幼女在场”国企干部遭停职 官媒怒批:家暴非家务事
1月19日有网民在微博爆料,指出陕西省咸阳市政府某部门工作人员家暴妻子,在公布的影片中男子不顾一旁幼童哭喊,一直殴打影片中的女子,连击头部,锁喉等。
不过随后咸阳市官方否认男子为政府部门人员。20日,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则表示,影片中男子为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已将其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陕西省妇联、《人民日报》则提到“家暴不是家务事,是违法行为”,应杜绝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1月19日,微博帐号“致我那即将逝去的青春”发布文字和影片称“咸阳市政府某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家暴行为”,公布的影片中一名男子不顾一旁女童哭喊,殴打影片中的女子,影片末段,出现一名较年长的女子将女童抱走,但殴打仍旧持续,引发网民关注。
19日,咸阳市互联网举报中心辟谣,称该男子非咸阳市工作人员,20日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则证实,影片中男子为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已停职。
据天眼查,该公司是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属于国企,王鹏飞现已移交该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20日,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也发布消息称已接获王某(王鹏飞妻子)报案,将立即展开调查。
事件发生后,登上多个微博热搜,引发舆论关注。陕西省妇联表示,强烈谴责施暴人的一切恶劣行为,并表示将根据受暴当事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等。也有网民翻出疑似是王鹏飞妻子的微博,文中提到,当初自己嫁给王鹏飞时不管其家庭条件,更退还彩礼,只希望有个完整美好的家庭。但王鹏飞在换到薪水较高的陕西空港后,就开始要求离婚,时常吼2岁多的女儿,殴打她也并非先例,孩子看到王鹏飞都会害怕得躲开。
《人民日报》也发文强调,家暴不是家务事,是违法行为。陕西省妇联则提到,国家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