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诈骗犯不忍受害者卖楼投资 自揭杀猪盘骗局二审获轻判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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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近年兴起杀猪盘骗局,不法分子透过交友App、社交平台等结识异性后再实施诈骗。然而,江苏南京有诈骗犯良心发现,主动向受害人坦白诈骗行为,提醒对方申请退款和报警。
11月22日,江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丁某由一审判囚3年9个月,改判为2年半,缓刑3年,并罚款2万元(人民币,下同)。

2019年8月,95年出生的女子丁某在朋友的介绍下,入职一间声称从事贸易的公司工作,但工作一个多月后察觉有异样。被告代理律师表示,丁某发现要通过话术跟别人沟通时才知有问题,她需要扮演男性与女网友沟通、聊天,并要在微信朋友圈中上载生活较为富裕的照片,当与女网友建立熟悉关系后,就会通过谈恋爱或投资的方式实施诈骗。

丁某在骗得20多万元后,得知受害人要卖楼筹款60多万继续投资,由于担心事件会影响更多人,于是在微信上主动向对方坦白诈骗行为,并提醒受害人申请退款和报警,之后丁某也离开犯罪集团。

法官表示,丁某的预警行为依法尚不能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中止、自首、立功、退赃等法定量刑情节,但在诈骗集团的破获及被害人的经济挽损方面起到积极作用,遂作出以上判决。(紫牛新闻)

警方接报后,将丁某等9人全部拘捕归案。经审理,法院一审分别对9名被告人判囚1年1个月至10年半不等,其中丁某被判囚3年9个月,后者不服上诉。本月22日,法院二审改判囚2年半,缓刑3年,并罚款2万元。

法官表示,丁某的预警行为依法尚不能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中止、自首、立功、退赃等法定量刑情节,但客观上在诈骗集团的破获及被害人的经济挽损方面起到积极作用,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