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3岁女童打工期间遭多人性侵 父母竟同意女儿与其中一人订婚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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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周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工作案例,其中就包括一名福建13岁女童遭多人性侵的案件。

据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正义网,涉案女童张某某在初中辍学,跟随母亲在福建省惠安县一家餐饮店打工,其父亲常年外出务工不在家,母亲则忙于生计无暇监管。

由于缺乏家庭温暖,张某某急于寻找所谓的“安全感”,与多名前来餐饮店就餐的男子发生性关系,案发时张某某仅13岁,更在其父母同意下与其中一人订立婚约。

由于涉案的多名男子因明知张某某是未满十四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该案仍在办理之中。

针对张某某监护人存在的监护不当、履责不力的问题,检察机关联合妇联等机构,量身设计符合张某某家庭的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帮助张某某父母强化监护意识,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改善亲子关系。

张某某在义务教育阶段即辍学,其本人有复学的意愿,检察机关为张某某办理复学手续。鉴于张某某就学期间存在遭到校园欺凌的问题,检察机关协助张某某转学至其家附近的另一所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