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3岁女生因宿舍有零食被校方体罚致残 其母:需靠拐杖行走

撰文: 孙圣然
出版:更新:

内地学校素来对住校学生有“查寝”制度,而对于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校方一般会给予警告或处分。惟四川泸州一名中学二年级的女生,因被发现宿舍床上摆放有一包零食,而被“学姐”及老师在其原本有伤的情况下罚做150个下蹲,导致左脚踝关节功能丧失80%,被评定为九级伤残,需靠拐杖才能行走。

事发于合江县先市职业中学。(极目新闻)

据《极目新闻》报道,事发于去年6月,合江县先市职业中学13岁的女生戚夏(化名),在下课回到宿舍准备休息时,遇到前来查寝的学生会“学姐”及生活老师,主要检查是否有学生未经允许携带零食回宿舍。

随后,“学姐”与生活老师在戚夏的床上发现一包零食,并体罚她做300个下蹲。在戚夏解释零食并非自己所有,是有人摆在自己床上,且自己脚踝两个月前受过伤后,体罚仍未豁免,只是数量由300改为150个。此外,戚夏同宿舍的室友表示,该名生活老师几年前至今一直都有体罚学生的行为。

直至几日后,戚夏觉得脚踝依然很痛,便在母亲的带领下先后辗转泸州、成都、重庆多地进行治疗。学校在初期亦垫付了2000元(人民币,下同)的医疗费。2020年7月1日,戚夏在被诊断为“滑膜增生明显,外踝骨折伴骨赘形成,外侧副韧带损伤,骨折块挤压跟骰关节面致关节面变形”后,进行了脚部关节撕脱骨折块手术摘除。

手术后,医生对戚夏的母亲表示,因戚夏并未成年所以暂不能做填充手术,只要产生积液后就需再进行手术治疗,“这其实相当于无底洞”。而2020年10月,戚夏的伤势被当地相关部门鉴定为九级伤残。此外,戚夏在受到病痛以及心理的打击后开始出现自残等抑郁症状。

戚夏的母亲将事件反映给合江县教体局后,教体局回应称,戚夏受伤后学校始终把学生的伤情医治放在首位,并已全额垫付了前期治疗中10万余元医疗费。学生住院期间,学校还按300元一日的标准支付了家属护理、生活、营养等费用,相关费用已在每个阶段治疗完毕后足额支付。目前,双方未有达成一致意见。戚夏的母亲表示,学校提出了新的赔偿方案,但她仍然没有接受,“未来这个费用谁也说不准是多少,我希望学校能够负责,毕竟孩子还小就终身残疾了。”

网民点睇:

“扫黑除恶得从幼儿园抓起”。

“学校为什么养一群恶霸欺负学生”。

“这是学校管理的问题!学校的责任”。

“希望继续跟进,想看到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