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汉因售卖狗肉被非法拘禁、殴打 5名爱狗人士获判缓刑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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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市一名男子因售卖狗肉与爱狗人士发生纠纷,事后更是被非法拘禁、殴打近4个小时。后经当局鉴定,该男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近日,四川广元市利州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5名爱狗人士犯非法拘禁罪,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9年12月15日,在利州区上西街道售卖狗肉的向某某与爱狗人士发生纠纷,随后,警方到场进行处理,事件暂时平息。惟至2019年12月30日晚8时许,爱狗人士田某、冯某某在“狗狗爱心”等微信群组中得知向某某在家的消息后,便率先赶到向某某家中并强行闯入,逼问其所杀狗的来源、杀狗地点、售卖狗肉原因等问题。询问未果后,田某、冯某某将向某某带到室外,闻讯赶来的杨某某和程某,先后以掌掴、脚踢等方式对向某某进行殴打。
随后,闻讯赶来的爱狗人士越来越多,孟某某、李某、程某、王某某一行人将向某某强行带至一处弃土场,并逼迫其下跪,还采取掌掴、针扎皮肤、自扇耳光的方式继续对其进行殴打。期间,向某某曾试图逃跑,但被孟某等人追回。这场非法禁锢、殴打过程持续了近4个小时。
5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案发后,李某、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经过;孟某某、王某某经警方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杨某某被警方拘捕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经过。5人到案后,共同赔偿了向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利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5名被告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具有多次殴打、侮辱情节,该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5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于是,依法判决5名被告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