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首宗|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不可一键关闭遭诉讼 法院判乐视整改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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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江苏省消保委对存在开机广告且不能一键关闭的智能电视品牌企业,进行整改活动,要求企业提供开机广告的“一键关闭”功能,以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
然而,乐融公司旗下的乐视电视,对开机广告进行整改后,用户仍需观看10秒广告后才可以“一键关闭”。对此,2019年12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对乐融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周三(24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对乐融公司作出终审宣判, 指乐融公司在此后所售智能电视必须设置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这宗案件是中国第一宗因开机广告提起的公益诉讼,或将间接影响数十间智能电视机生产企业的利益,也可能会对未来智能电视行业的发展产生引导作用。

2019年12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对乐融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网上图片)

2020年11月,南京市中院对这宗诉讼进行一审宣判,要求乐融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销售的智能电视须设置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但乐融公司对此提出上诉称,已为用户提供了可选择设置全家福、旅游照片等作为开机视频或观看电视广告的功能,且提供一键关闭功能,已经充分保护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乐融公司又表示,《广告法》第43条明显落后于社会生活实际情况,一审法院无视智能电视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客观情况,适用该规定处理对乐融公司过于苛刻,导致利益严重失衡,是适用法律错误。

据了解,乐视电视原本设置了15秒的开机广告。在进行整改之后,加入了一键关闭功能,但该功能却是在开机广告剩余最后5秒时才会出现,换言之,用户仍需观看至少10秒的广告才可关闭。

江苏省高级法院对乐融公司作出终审宣判, 指乐融公司在此后所售智能电视必须设置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网上图片)

对于乐融公司的上诉,江苏省高级法院表示,乐融公司设置的开机可选择功能,只赋予了消费者选择看开机照片、视频或者开机广告的权利,并未赋予消费者拒绝观看的权利,不当限缩了消费者选择权的范围。当前消费市场普遍存在低价销售智能电视并通过播放开机广告盈利的情况,法院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模式和商业选择,但是“市场允许的竞争应当是正当和公平的竞争,任何商业营业模式的创新都不能以违反法律规定、扭曲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为代价。市场普遍存在的违法现象更不能作为豁免特定经营者法律责任的理由”。

因此,江苏省高级法院周三(24日)对乐融公司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新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