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员工业绩差遭高层用烟头烫脸“长点记性” 伤人者被刑拘
为了提高公司业绩,不少企业都会对员工实施“赏罚分明”制度。然而,陕西西安市某能源公司员工刘尧(化名)近日在网上举报称,因为自己业绩差,上月初在公司聚餐时,遭总经理高某亭“侮辱性惩罚”,包括用烟头烫伤其脸颊,并称“疼才能长记性”。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昨日(24日)发通报称,高某亭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刘尧已决定待事件处理完成后离职,后续将接受心理治疗。
刘尧今年37岁,是某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员工。今年2月5日晚,刘尧出席公司聚餐,惟他入席后,高某亭便开始言语挑衅,多次重复称“我从小习惯就喜欢杀个鸡,宰个羊,一定要放血,让他意识到疼”,并提到刘尧及其他几位同事业绩不好,需要“被收拾”。
刘尧表示,当时自己正与其他人谈话,惟高某亭突然将烟头按在其脸上。他起初以为是有人不小心,结果转头查看时,对方再用烟头烫伤其脸部。随后,高某亭当众询问他“疼不疼?烫不烫?疼就对了,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
据西安高新医院的急诊病历显示,刘尧因烟头烫伤导致右侧脸颊疼痛2小时;由图片可见,其右侧脸颊有两处不规则烫伤。刘尧表示,目前伤势已恢复,但仍有疤痕,医美人士称疤痕可以减淡但无法确保消失。
刘尧透露,高某亭曾多次要求私下和解,并道歉称自己当天是“喝多了不小心烫伤他”,惟刘尧认为对方态度不端,拒绝接受。
据了解,涉事公司曾于本月2日召开反思会,除了向刘尧道歉,更即场对高某亭作出处分。刘尧未有出席反思会,但得知公司要处罚高某亭3个月绩效。不过,他透露其公司是由河北省公司代管,而高某亭是河北省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兼任陕西某能源公司的负责人。
刘尧认为,高某亭的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都不在陕西,且公司作为下级单位,又如何处罚高层任免的干部,因此质疑该处分的有效性。刘尧又称,高某亭用烟头烫伤他以及当时的言行是一种侮辱,因此他对公司及高某亭的处理态度都不满意,唯一诉求是公司成立调查组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还他一个公道。
刘尧表示,本次事件对他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公司对员工利益受到侵害一直不闻不问,是一种非常冷血、漠视的企业文化,他是不耻为伍,因此决定待事情处理完成后将离职,并将于称后接受脸部及心理治疗。
(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