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小学生遭老师打破头骨致残 母亲收死亡威胁 警拘涉事者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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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小学生刘某宸,2年前被老师用三角尺打伤头部致九级伤残,伤人者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囚5年,后上诉被驳回。然而,刘某宸的母亲郭女士近日收到多个死亡威胁,并扬言报复。
郭女士6月19日向警方报案;6月25日,她拍片称,威胁者已被行政拘留7日。

《潮新闻》报道,刘某宸父亲称,从6月7日起,他与妻子的社交帐号陆续收到充满恶意的私信留言,来自多个社交账号。他对此表示不理解,并称自女儿的事件发生后,他们社交平台所发布的内容基本与案件或女儿有关,既没有刻意卖惨,也没有通过平台收取任何捐赠,只是为了追求法律的公平。

刘先生表示,发出死亡威胁的账号中,有3个账号发布的内容几乎一样,“这三个账号IP归属地都是河北,而巧合的是宋某明(即打人老师)的母亲就是河北的”。

郭女士收到多个死亡威胁。(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报道,郭女士提供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她于6月19日报称被威胁人身安全案,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梅溪湖派出所已立案。郭女士称,她目前仍与律师整理申请再审的材料。

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郭女士于6月19日报称被威胁人身安全案,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梅溪湖派出所已立案。(扬子晚报)
6月25日,郭女士拍片称,威胁者已被行政拘留7日。(影片截图)
6月25日,郭女士拍片称,威胁者已被行政拘留7日。(影片截图)

据此前报道,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某明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一审认为,被告人宋某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涉事三角尺被砸至断裂。(九派新闻)
长沙一名小学生近日遭到老师用三角尺殴打致头部受伤住院,一度有生命危险。(大皖新闻)

法院认定,宋某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宋某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已足额赔偿受害人。法院一审裁定宋某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囚5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郭女士不满意一审的宣判结果,“宋某明对我女儿造成的伤害是不可逆的,给她留下了终身的后遗症”。2024年12月,郭女士向检察院提起的抗诉申请被驳回,但宋某明选择提起上诉。2025年4月1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某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