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共携593株濒危石珊瑚图走私 14旅客罗湖口岸遭断正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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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关发布”公众号消息,近日,罗湖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查获14名旅客走私593株濒危石珊瑚入境内地案。

第一天。(海关发布)
第二天。(海关发布)
濒危石珊瑚。(海关发布)

文中称,罗湖海关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1名女性旅客衣著宽松、行色匆匆,海关关员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查验,在其腰腹部查获使用透明胶袋包装的疑似活体珊瑚66株。随后,经排查分析,发现另外13名旅客与该名旅客存在高度关联性。

海关在9名旅客腰腹部、胸部、膝盖等处发现使用透明胶带等工具藏匿的疑似活体珊瑚377株。(海关发布)

隔天,海关关员发现该13名旅客在10分钟内集中通过罗湖口岸旅检入境大厅,其中7人为女性,6人为男性,海关关员随即对他们进行拦截检查。经检查,在9名旅客腰腹部、胸部、膝盖等处发现使用透明胶带等工具藏匿的疑似活体珊瑚377株,在4名旅客衣服及裤子口袋内发现疑似活体珊瑚150株,以上物品均使用透明胶袋包装。

海关在9名旅客腰腹部、胸部、膝盖等处发现使用透明胶带等工具藏匿的疑似活体珊瑚377株。(海关发布)
濒危石珊瑚。(海关发布)

经问询,该14名旅客均承认以上物品为替他人携带入境,并收取“带工费”。后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上述疑似活体珊瑚均为石珊瑚目物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并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禁止携带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