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私家车擅喷“police”字样 司机被责令恢复车辆原貌兼罚款

撰文: 林芷莹
出版:更新:

近日,成都街头出现一辆车身喷涂“police(警察)”字样的川A牌照私家车。交警最终责令司机恢复车辆原貌,并罚款200元(人民币,下同)。

《封面新闻》报道,6月3日,民警在锦江区东二段巡逻时,发现喷涂了“police(警察)”字样的私家车。成都交警三分局车管科副科长吴晓乔称,当天已将车带回分局,经调查,司机承认车辆受损后更换了车辆外观,更换后也没有到公安机关备案。

私家车车身喷涂“police(警察)”字样。(封面新闻)

对于为何会在车身喷涂“police”,司机解释,当时只觉得很好看,没有想太多,以为是美国警车样式,跟中国没什么关系,并不知道不能这样涂装,“经过民警的教育和处罚,理解到了自己的错误,下不为例”。最终,司机被罚款200元,同时被责令恢复车辆原貌。

私家车车身“police(警察)”字样被清理。(封面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此外,第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