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男网上转卖亡妻癌症止痛药 涉贩毒判囚半年

撰文: 林芷莹
出版:更新:

2022年,辽宁的张先生在妻子患癌去世后,在病友互助群上以220元(人民币,下同)转卖亡妻用剩的止痛药,却被认定为贩毒。辽宁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将张先生判囚6个月,并罚款2000元。刑满释放后,张某被单位开除公职,儿子政审受影响,全家生活陷入困境,其两次申诉均被驳回。

《大象新闻》报道,张先生介绍,妻子2019年确诊癌症,治疗期间为缓解癌痛购入奥斯康定、帕博利珠和曲马多等药物。2022年3月妻子离世,家中还遗下一些药物,由于尚在有效期,且购买时价格不便宜,张先生便萌生转卖药物的想法。

张先生出售亡妻用剩的药物。(大象新闻)

2022年5、6月,张先生在癌度App病友互助群见过有人发布药物转让的信息,于是他将妻子用剩的帕博利珠和曲马多、奥斯康定3种药物转卖。不久后,同在辽宁的闻先生联系他,并表示只要曲马多、奥斯康定等2种止痛药,双方之后互加微信,并商定价格为220元。

张先生的儿子通过内地二手平台“闲鱼”发布两种药物的链接,但系统没有通过,后改成金额为220元的耳机,闻先生购买后,张先生将药物快递给对方。

张先生在病友群上出售受管制药物。(大象新闻)
张先生在病友群上出售受管制药物。(大象新闻)

2022年6月27日,张先生联系闻先生,“他给我说已经收到货品了。然后过了一会,他又突然说了一句,‘我长期吃,有依赖性,不吃会难受’。”张先生事后分析,之所以定他贩卖毒品罪,应该与这句话有关。

7月3日,购药款220元自动到账的当晚,张先生和儿子被警方拘捕。

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张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22年7月3日被新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2日被新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2023年7月7日,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张先生提起公诉。张先生认为,自己出售药物的行为,只是患癌妻子去世后,家属在病友互助群的互助行为,并不存在贩毒情况。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明知盐酸曲马多及盐酸羟考酮为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仍出售给有吸毒史人员闻某,触犯刑法。2023年8月24日,张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罚款2000元。

张先生在病友群上出售受管制药物。(大象新闻)
张先生在病友群上出售受管制药物。(大象新闻)

张先生对此感到冤枉,表示他根本不熟悉药物性质,也不清楚对方是吸毒人员,“只是因为爱人在去世后想处理这个药,不想浪费,便宜点转让给有需要的人使用”、﹏更何况没有哪个父亲会带上儿子参与所谓贩毒”。

2023年12月27日,张先生刑满释放后被单位开除公职,儿子也因此事在找工作时政审受影响,“我还有一位87岁老母亲,身体状态极差,全家生活陷入困境”,自己背负了很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张先生曾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两次均被驳回。

内地律师指出,贩卖毒品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但张先生基于不浪费药物、病友互助的目的,在病友群向他人出售本质上也没有牟利目的。所售药物是张先生妻子生前经正规医疗途径获取的剩余药物,并非非法生产、运输或走私的毒品,其转让行为未直接破坏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秩序。

原告推定买家闻先生有吸毒史,但买卖双方聊天记录中仅提到依赖症,无明确吸毒表述,且闻先生尿检结果为阴性。张先生出售药物剂量低于司法解释中常见毒品的“较大数量”标准,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符合《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