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持枪猎杀745只藏羚羊 主犯潜逃20余年终落网 判囚14年

撰文: 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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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陆媒报道,1999年,一个11人的犯罪团伙前往新疆云雾岭山区非法猎杀藏羚羊745只,案发后7人先后归案,另有4人仍在追逃中。其中主犯马某于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25年3月30日,西藏省山南市浪卡子县的路边,藏羚羊。(视觉中国)

据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11月16日晚,马某伙同马某布、杨某龙、杨某虎、马某来、马某乙来(上述5人均已判决)、鲁某甲、鲁某乙、吾某、尔某(上述4人均在逃)、马某德(已起诉),共11人驾驶3辆车,携带2支小口径步枪及子弹13000余发,从格尔木市出发至新疆云雾岭山区,使用枪支猎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藏羚羊745只,于12月25日将藏羚羊皮运回格尔木市。

同年12月26日晚,被格尔木市林业站查获,现场查获藏羚羊皮706张,小口径步枪2支,子弹189发。案发后,马某使用别名“海某”潜逃,直至2024年12月31日被格尔木市公安局拘捕。

2023年11月12日,青海海西州,可可西里青藏铁路边的藏羚羊。(视觉中国)
2023年5月3日,成群的雄性藏羚羊风雪中穿越平均海拔4600米以上的可可西里无人区,奔向远方的昆仑山脉。(视觉中国)

公诉机关认为,马某伙同他人共同猎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藏羚羊745只,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格尔木市法院认为,马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非法猎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藏羚羊745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马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预交罚金,可酌情减轻处罚。

4月28日,格尔木市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马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24年10月1日,青海海西州,可可西里的藏羚羊在夕阳下觅食。(视觉中国)

据介绍,藏羚羊是维持高原生态平衡的“关键物种”,其迁徙行为有助于维持高寒草甸的植被平衡。保护藏羚羊的同时也庇护了藏野驴、野牦牛等共栖生物,维护了高原生物多样性。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通过治理与立法,令藏羚羊数量从20世纪末的不足2万只增至2023年的30余万只,保护等级从“濒危”降为“近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