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楼抛下没吃完豆腐险令路人“中头奖” 昆明汉被行拘6日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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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西山区一个屋苑近日出现惊险一幕,一名男子将未食用完的豆腐随意从27楼窗口抛出,险些砸中楼下路人,最终因而被警方行拘6日。
据民众报案,当时屋苑一商铺前突然“天降垃圾”,砸落的原来是一袋未吃完的豆腐,瞬间汤汁四溅,更险些砸中路人。接到报警后,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金家河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开展调查,仅用3小时便锁定疑犯陶某。
面对讯问,陶某对自己为图省事,直接将豆腐从27楼抛出窗外的行为供认不讳。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民警称,高空抛物有“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之称,它不是一个仅关乎道德的行为,而是一种违法犯罪,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从一袋豆腐脑到一枚鸡蛋、一个烟头,高空抛物的危害远超想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若具有多次实施;经劝阻仍继续实施;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