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江苏「美人鱼」海洋馆训练遭鲨鱼袭击 法院判运营方赔13.7万

撰文: 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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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媒《扬子晚报》报道,2023年,内地李女士参加“美人鱼大赛”前夕,在海洋馆训练时遭鲨鱼咬伤,被鉴定为10级伤残,女子将场馆与经营方告上法庭。近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判李女士自担30%责任,涉事公司赔偿13.7万人民币。女子表示并不认可判决,将继续上诉。

李女士。(紫牛新闻)

事主李女士介绍,2023年6月,她在美人鱼大赛前夕来到江苏无锡融创海世界“诗巴丹潜水”进行模拟训练。李女士忆述:“正要上升至水面,一条鲨鱼突然从我的右后方靠近我,迅速将我右手和手腕部分叼进了嘴里。”影片显示,女子在游上岸的过程中挥动手臂,遭鲨鱼咬住右手。

由于李女士对鲨鱼习性比较了解,知道鲨鱼的头部比较敏感,于是轻敲鲨鱼头部和眼睛后抽出手臂并轻推鲨鱼,让其掉头游走。

李女士被鲨鱼袭击。(紫牛新闻)

上岸后李女士来到医院,经检查,右手桡动脉、桡静脉和肌腱基本上全部断裂,被缝了一百多针,后来又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李女士被鲨鱼咬伤手部。(紫牛新闻)
李女士被鲨鱼咬伤手部。(紫牛新闻)

女事主表示,场馆水下没有安排其他安全员陪同,也没有负责驱赶鲨鱼的工作人员。2024年10月,女事主将相关公司告上法庭。

2025年3月20日,法院对案件做出了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李女士是取得潜水等级证书的潜水员,未注意观察周围情况,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李女士在潜水时并无工作人员陪同进行,也没有工作人员看护和管理。因此,诗巴丹公司无锡分公司未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保障李女士的人身安全,未在合理范围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女事主与鲨鱼。(紫牛新闻)

一审判决李女士自行承担30%的责任,潜水项目的运营方诗巴丹公司承担70%的责任,诗巴丹公司应赔偿李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37241.74元。

李女士并不认可判决结果,她表示:“但我认为这次意外完全是可以被避免的,我只是希望对方能够承担我所有的医疗费用。”女事主目前已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