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女乘客航班上昏迷离世 家属寻求真相 川航:已尽救助责任

撰文: 郑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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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四川达州至福建泉州的川航3U6979航班上,一名旅客突发身体不适离世。该旅客家属在社交平台发文,希望寻找同航班乘客还原事发情况。16日,川航回应此事表示,按程序在机上为旅客吸氧并实施心肺覆苏,飞机落地泉州晋江机场后,地面急救人员上机接替乘务组进行急救处置。川航亦委托地面人员陪同送医救治,协同家属及公安部门配合做好后续事宜。

2月16日,死者家属李女士介绍,2月13日,她母亲乘坐3U6979航班从达州到泉州,原定17时30分落地。18时许,在现场接机的她哥哥得知母亲被送往医院。

其哥哥李先生说,当时他在机场看到有工作人员举了写有母亲身份信息的牌子,他上前确认身份后被告知,母亲被送往医院抢救,“机场通知了医护人员,直接送去了医院。”

家属称,医生说老人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脉搏和心跳了,院方给出的死亡原因是非正常死亡,猝死。他们和航司协商,航司答复说已经尽到法律上的关照和服务,家属希望找到同航班旅客,了解母亲在飞机上发病和救治的过程,还原真相。

家属求助影片截图。

目前,该乘客遗体目前停放在殡仪馆中。殡仪馆工作人员称,遗体是从晋江市的医院送来的,死亡原因是猝死。

16日下午,川航有关工作人员回应情况,2月13日3U6979达州至泉州航班上,乘务人员在飞机下降进行安全检查阶段,发现坐在40C座位的乘客(女性,61岁)无应答。乘务组广播寻找医生,但客舱乘客中没有医务人员;同步按程序为旅客吸氧并实施心肺覆苏。飞机于11分钟后落地泉州晋江机场,地面急救人员上机接替乘务组进行急救处置。15分钟后,急救人员用担架将该乘客擡下飞机。公司委托地面人员陪同送医救治,协同家属及公安部门配合做好后续事宜。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介绍,若旅客在行程中突发疾病,航空公司必须竭尽全力展开医疗救助。若乘客死亡源于自身原因,且航空公司已充分履行救助义务,则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情况,胡律师建议家属通过寻找同航班乘客提供证言,仔细核查乘务组在整个事件中的具体操作,比如抢救开始的时间、采取的措施是否规范等。同时,申请调取航班记录,了解备降决策时间、医疗响应流程等关键信息,这些都可能成为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