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学让家长签名同意体罚 犯错学生或被「鞭罚」、「罚站思过」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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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14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帖指出,广东阳江江城区的龙源实验学校要求学生和家长在校规上签字,表示同意对犯错学生施加体罚,否则必须另寻他校。周六(15日),校方确认该信息属实,并指出这是学校的正式规定。

根据网友发布的内容,该校的“就读龙源实验学校须知”中提到,许多中小学面临学生难以管理的问题,为了提升管理效果,学校必须从严治校。规定中指出,对于犯错学生,将使用“鞭罚”和“罚站思过”的方式进行惩戒,其中“鞭罚”主要为打手掌,并限制在每次不超过10下;“罚站思过”则不超过2小时。

此外,校规还对学生的服装和网络使用做出严格要求,禁止穿著超过人民币100元的便装及80元的鞋子,并强调进校不得穿名贵服装,以防止学生攀比心态。学校还明文禁止学生在网吧上网,违者将面临严重惩戒。

“就读龙源实验学校须知”中提到,“鞭罚”主要为打手掌,并限制在每次不超过10下;“罚站思过”则不超过2小时。(极目新闻)
关于学生上网的校规。(极目新闻)

学校工作人员对此表示,这些措施旨在帮助学生承担责任,并强调“鞭罚”只限于打手掌,且会在特定情况下使用。对于网络使用的禁令,则是因为学生的作业时间紧迫,希望他们能够早睡早起。

然而,律师付建指出,该校的规定违反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并质疑罚站时间超过课堂教学时间的合法性。他强调,任何形式的体罚都是违法的,即使在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学校也不能以此为由进行惩戒。

截至目前,阳江市教育局及江城区教育局未回应陆媒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