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网购“美国车厘子”竟产自山东 中港两地均曝冒牌牟利案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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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月1日公布,上海有市民网购美国进口车厘子后,因商家没有提供进口检验检疫报关单,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0倍赔偿。经查,所谓的进口车厘子竟来自山东。商家最终因虚假宣传,需赔偿16128元(人民币,下同,约合19360港元)。

判决书显示,上海居民耿某诚去年5月1日,在阳泉市博众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博众商贸公司)经营的淘宝店上,购入35份名为“顺丰空运美国车厘子进口2斤新鲜水果甜脆5当季大樱桃包邮”的商品,共计5376元(约合6453港元)。他在3日后收到商品,物流信息显示发货地为山东省临朐县。由于该公司未能提供进口检验检疫报关单,耿某诚于同月30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0倍赔偿。

内地民众在超市内选购车厘子。(视觉中国)

一审法院认为,博众商贸公司涉案商品产地是山东省临朐县,并非进口食品。物流信息显示发货地位于山东省临朐县,耿某诚以未能提供进口检验检疫报关单为由,主张10倍赔偿,在法律上没有根据,不予支持。由于该公司明显是虚假宣传,构成对耿某诚的欺诈,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但因涉案商品已扔弃,所以该公司无需退款,只需承担3倍赔偿责任,共计16128元。

博众商贸公司不满一审判决上诉,主张涉案商品为食用初级农产品,而非被耿某诚主张的食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公司所售商品的详情页面及商品名称,足以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3倍货款惩罚性赔偿,并不以消费者受到人身或健康损害为适用前提。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用农产品属于食品类,博众商贸公司认为车厘子不属于食品的观点,法院不予支持,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进口车厘子深受市民喜爱。(视觉中国)

据了解,内地某电商销售平台上的多间店舖,宣传标题中均有“智利进口车厘子”字样。相关网店客服工作人员称,店内所售卖的车厘子为智利生产,但发货地均为山东、安徽、上海、佛山、北京等省市,并表明现时进口水果至少进行5次核酸取样,没有检验报告都不允许流入市场。

无独有偶,香港近日亦发生同类事件。油麻地有水果店疑将平价车厘子,包装成“43°澳大利亚塔斯曼尼亚南部车厘子”出售,企图鱼目混珠,赚取差价图利。香港海关共检获196盒、共重约400公斤的怀疑冒牌车厘子,估计市值约8万元,一名41岁女售货员被捕。

油麻地水果店卖冒牌澳大利亚车厘子 女售货员被捕 海关教3招分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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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