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巴士司机驾车时猝死 公司拒认工伤 当局经查后予工伤认定
周一(25日),福建省福清市的巴士司机陈师傅在驾驶巴士期间突发心梗,安全停车后不幸离世。
事发后,陈师傅所属汽运公司表示,陈师傅是自己突发疾病,且早前与公司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出于人道主义,公司只可以赔付10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的回应在网络惹议。
周四(28日)下午,福清市人社局经调查后表示,陈师傅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视同为工伤。福清市交通局将确保赔偿金及时赔付到位。
据巴士上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陈师傅在驾驶期间剧烈咳嗽,并不断敲打胸部,为了保障车上乘客的安全,身体不适的陈师傅将巴士停靠在路边,下车之后瘫倒在地,后经送院抢救后不治身亡。经诊断,陈师傅为突发心梗导致的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有大陆媒体指,陈师傅在驾驶巴士过程中突发心梗死亡,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不过,陈师傅所属汽运公司称,陈师傅是自己突发疾病,与公司无关,并且几年前公司曾以“500元补贴”为替代,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出于人道主义,公司可以赔偿10万元。汽运公司领导梁先生回应表示,“不是说我们公司没有给他上保险,我们公司有给他上保险,他们都不买。我们每个月给他们几百块钱,我们这边都有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的”。
据了解,内地的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有内地律师表示,根据内定法律,用人公司必须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和用人公司位都必须参加,自愿放弃行为无效,用人单位未缴纳需承担违法责任。但目前,汽运公司与陈师傅家属就赔付金额方面就仍未达成协议。
周四(28日)上午,福州市人社局回应事件指,即使没参保,只要情况属实,员工家属申请,认定工伤是没问题的,只是待遇要用人单位出。并表示将就此事与福清市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劳动监察大队也将进一步调查。依法认定后,按规定支付待遇。
对于事件的进一步发酵,引发网民热议:
“令人心寒”。
“自愿放弃是无效这个是违法的吧”。
“这事闹上法院公司也不会再占理”。
“啥公司啊,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吗”。
“这个司机大哥救了一车人还不算工伤!什么时候打工人的命可以一视同仁”。
福清市人社局周四(28日)下午表示,突发心梗司机陈祖军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已出,“陈祖军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视同为工伤”。福清市交通局将确保赔偿金及时赔付到位。
(沸点视频/新华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