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入伙惊见新屋遭污水秽物浸泡 施工失误下水道反流索偿无果
河南周口市女子小陈,2018年在郑州购入一个单位,去年交房后花近30万元(人民币,下同)装修,直至3月入伙时才发现新屋被洗手间下水道反流出的污水和秽物浸泡。
事发距今已大半年,她与小区物业、发展商、施工方周二(22日)再次协商,但仍未谈妥赔偿问题。有内地律师表示,业主应向发展商索赔,发展商可以向施工方追偿。若双方一直协商无果,业主可循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小陈前年在郑州航空港区某小区购买一个位于15楼、面积约800呎的单位,发展商去年交房。她原本计划今年春节后搬入新屋,但受疫情影响延迟,直至3月1日才从老家返回新屋,结果一打开门发现客厅、厨房、卧室全被黄色的污水和秽物浸泡,传出阵阵臭味。
由于被污水浸泡,单位内的房门、脚线、墙纸、家具等都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即使已事发大半年,单位内仍有多处开裂和污点,甚至仍有臭味。小陈坦言,只要想到单位曾经被污秽物浸泡过,“都会感到恶心”。
小陈表示,家中洗手间下水道返流,污秽物才会从下水道涌出,且并非首次发生同类事件,除了曾向小区物业和发展商反映,她自己亦有出钱找工人疏通渠道。事发后,物业和发展商派维修人员检查,发现其单位楼下的洗手间主下水管道内有一个脚手架扣件,以及一截约40厘米长的工程线管,怀疑应该是楼房施工过程中遗留在下水管道内,导致下水道堵塞和反流。
小陈提出包括装修、家具、室内物品、房租损失、精神赔偿等在内共7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但一直未与物业及发展商达成一致。而楼盘施工方、湖南正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表示,愿意进行维修处理,但因小陈提出赔偿金额太高,他需要再向上级转达。
河南白贲律师事务所齐勇智律师指出,业主索赔的范围,包括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溢造成的直接损失,损坏的装饰家具物品等间接损失,另外租房的租金损失等。他表示,发展商有义务向业主提供合格的房产,现时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业主遭受损失,发展商作为出售人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