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汉欲与前女友性交遭拒后爬车拍玻璃 女方急刹车致其坠亡获刑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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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一名颜姓男子去年到外地找岳姓前女友寻求复合,惟二人驾车回葫芦岛期间,颜男欲与女方发生性关系被拒,岳女之后将颜男反锁车外。讵料,岳女开车加速时,发现颜男蹲在车辆发动机盖上拍打玻璃,于是紧急刹车,令颜男滚落地后身亡。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二审判决,岳女过失致人死亡罪成被判囚3年,缓刑3年。

据判决书显示,颜、岳二人原为男女朋友关系,但感情不和。去年10月3日晚上8时许,为求复合的颜男驾车去兴城找正在朋友家中的岳女,双方见面并与其一起坐车回葫芦岛,讵料途中颜男欲霸王硬上弓,与岳女发生性关系,但一直被拒。

行至龙港区兴嘉王府小区附近未开通公路时,岳女下车欲离开但被阻止,她之后又返回车内驾驶位并将颜男反锁在车外。男方不断拍打车窗玻璃,女方则开车调头离开,怎料加速期间打开车灯时,发现颜男蹲在车辆发动机盖上拍打玻璃,于是紧急刹车,导致对方滚落地上致头部受伤,最终经抢救无效,两天后死亡。

经鉴定,颜男是因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而岳女事后主动向警方供述其犯罪事实。法院一审认定被告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而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行驶并踩刹车,以致造成颜男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囚被告6年。

岳女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至周一(7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自行达成民事和解,上诉人刘某撤回对岳女的民事起诉,且对其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罚。法院认定岳女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故对上诉人及辩护人相关意见予以采纳,改作上述判决。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