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裸露下半身公共场所拍照 心理专家:虚荣心强欲获知名度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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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网传日前有女子下半身裸露,在广西南宁市街头和公园取景拍照。事件引起争议,有市民认为拍摄相关图片不仅影响自己,更会影响南宁市的形象。
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内地传媒报道,网传3张图片中,其中一张的拍摄时间为清晨,地点是在南宁市民族大道航洋国际附近的人行天桥上,其余2张的拍摄地点位于南宁市南湖公园内。图中女子裸露下半身,背对镜头,从其体态显示应该是同一人,但均没有明确的拍摄时间。

图片在网上引起大量网民转发。对此,南宁市民李女士认为,该女子用“无下限”的方式来博取眼球,最终只会伤害自己,更会被贴上低俗的标签,希望对方身为女性要更爱惜自己的身体、保护自己的名誉。

有心理专家表示,被拍摄者可能虚荣心很强,喜欢获得他人的欣赏和赞赏,有极强的表现欲。同时,当中可能有利益驱使,该女子或想通过上述方式获得知名度,从而在网上直播中获得利益。

广西尚盟律师事务所秦达辉称,图中女子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可能会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故意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规定,或面临最高10日的拘留。若涉及有团队在背后操作,在网上散播不雅图片,则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或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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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近年传出多宗因拍摄不雅照片而被拘留及罚款事件,包括去年12月31日,一名女模特儿在南宁市凤岭儿童公园娱乐设施上拍摄裸照及短片,摄影师随后将裸照及影片上传到微信朋友圈,两人最终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今年11月,曾在故宫拍摄人体照片的摄影师王某,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被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罚款5000元(人民币)。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