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越南劫财兼杀害的士司机 3名中国男子被判死刑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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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中国男子早前偷渡进入越南劫财,并杀害当地一名的士司机,抢走的士、3部手机、现金等款物,总计价值10.13亿越南盾(约34.4万港元)。案件周五(27日)于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初审并宣判,众被告故意杀人罪成被判处死刑、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成被判处10年监禁,数罪并罚下最终被判处死刑。

根据法院判决书,被告王学磊(24岁,中国河北)、王同堂(21岁,中国甘肃)和张健(音译: 21岁,中国广西)三人去年7月通过网络结识,同年8月初一起在广西租房。由于携带的钱剩余不多,他们决定在去年8月8日晚通过在谅山省友谊口岸地区的小道偷渡进入越南作案。

当晚8时,三人乘坐由越南籍司机阮雄孟驾驶的出租车进入河内,惟到达河内市二征夫人郡曾拔虎路时,司机停下要求他们支付已协商好的车费。就在此时,三人狠狠勒住司机颈部致其窒息身亡,其后夺取车辆,在到达河内市巴维县后将尸体抛入红河,之后继续开车。到达山萝省扶安县后,由于汽车深陷泥地,他们于是弃车步行,再坐船过江抵达木州县。

翌日,山萝省警方发现三人后将其带回调查,至于死者尸体于案发4日后,在红河的龙边郡河段被人发现。众被告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