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因工作不顺 3度从楼顶抛掷水桶、杠铃、盆栽 遭判囚3年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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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一名男子因工作不顺心,3度将桶装水、杠铃和盆栽从住宅18楼楼顶抛下,砸坏两辆车,未造成人员伤亡。法院近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判处3年有期徒刑。
据央视报道,办案法官介绍,涉案男子蒋某于2019年11月,多次在屋苑楼顶高空抛物,包括杠铃、种有植物的花盆、装有半桶水的水桶等。其中,第二次、第三次掷物分别造成人民币2万多元及5千多元的经济损失。
蒋某被提起公诉后,辩称自己罹患癫痫,无法自我控制。经过鉴定,证实蒋某在该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近日,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3年。
法官指出,该类罪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的量刑范围是3到10年,造成严重后果则可判处10年徒刑到死刑。由于蒋某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起点刑责量刑。而根据最高法相关意见,对故意高空坠物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