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成 重庆民营企业家李怀庆被重判20年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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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一中级法院周五(20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共4项罪名,一审重判当地民营企业家李怀庆20年有期徒刑。
报道称,李怀庆长期关注和资助弱势社群以及救助尘肺病患者,最初被捕原因是在微信上转发批评政权的文章,以及提及“暴力革命”的录音。
据了解,重庆市警方在2018年1月31日,以涉黑的罪名带走李怀庆,同年2月更将其名下公司、妻子包艳以及与此案完全无关胞姐的资产,总值逾亿元人民币,以“打黑”名义全部冻结。
及至2018年4月,重庆市检察院更改李怀庆罪名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其在2017年10月到2018年1月期间,7次在微信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包括转发“红四方面军在四川杀人百万”文章,以及曾转发含有“道义抗争”、“暴力革命” 等字眼的录音。
报道引述李怀庆的委托律师及家属指,李怀庆被关押长达近两年,过程中从未收到过任何有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拘捕通知书或文件说明。包艳事后亦称对判决感到愤怒,强调丈夫与员工都是无辜,会提出上诉。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