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降”烟蒂烫伤女童面部 肇事者分五期赔付一万元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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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前,安徽芜湖一名4岁女童,遭“从天而降”的烟蒂烫伤面部。在警方的协调之下,肇事者最终分五期合共赔付对方一万元(人民币,下同)。目前,经过逾两个月的治疗,女童伤势好转,正处于恢复阶段。
8月19日,市民刘先生带著女儿小花(化名)玩耍了一天,在回家途中,小花躺在爸爸的怀里睡著了。当日约晚上八点半,在芜湖市镜湖区某小区一栋楼下,意外“降落”在小花的脸上,刘先生称原本熟睡的女儿突然哭了起来,“当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以为是激光灯,也没太注意”,但是后来才看清,是一个未熄的烟蒂掉在小花的脸上,而此时小花的脸部已经被烫伤。
于是,刘先生报警处理并即时将小花送往医院治疗。治疗后发现,小花的右眼下方及鼻子上有清晰的疤痕。医生表示,小花的面部或会留下用永久疤痕。据刘先生介绍,小花原本性格活泼、很爱笑,但事发后小花的性格发生明显的改变。
警方事后排查发现,肇事者为住户王大爷。王大爷起初表示,自己不清楚情况,平时没有向楼下扔烟蒂的习惯。经警方的一番介绍后,王大爷承认可能是自己吸烟时不小心,烟头被风吹落到窗外,也可能是他无意识扔下去的。
刘先生最初提出两万元经济赔偿,但据了解王大爷目前和妻子退休在家,经济状况无法支付两万元赔偿。经过警方的调解,双方各让一步,王大爷同意拿出一万元作为经济赔偿,不过要分期支付,每个月从退休金里拿出2000元赔偿,刘先生表示接受这一赔偿方案,目前已经赔偿了两期。
目前,经过逾两个月的治疗,小花的伤情已经好转,正处于恢复期。
(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