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ter发布偷拍高中女同学相片意淫 广州男判囚1年8个月
早前一名广州男子在Twitter上发布6年前高中时期多名女同学的日常生活照片,并配上大量淫亵及不雅用语作意淫。
其中一名受害人现身控诉,称该些照片都是偷拍所得,甚至可从中见到当时“(偷拍者)疑似往我们的水杯里吐口水甚至投放精液。”
此后有受害人报警,24岁的疑犯高嘉鑫于今年4月7日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日前在广州白云法院一审宣判,高嘉鑫被依寻衅滋事罪判囚1年8个月。
据早前报道,身处外国的受害人在其微博帐号“Muhelos”发布影片,称Twitter一个名为“gebilaowang”帐号约在4月6日上午发布多张照片,“上面全都是我们广州市某中学14届毕业文科班女生的日常照”,并配上大量淫亵及不雅用语。经过一众网民的“起底”,基本确认是她们的高中男同学高嘉鑫。
Muhelos称,高嘉鑫在高中时已“比较下流”,高三就至少骚扰了她及另2位女同学,其中1人受到实质伤害,“休学、复读,并且不和学校任何同学来往了,而且有抑郁倾向。”她并透露受害人已向警方报案。
根据白云法院8月14日作出的判决书,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嘉鑫3月至4月在住处,利用其非法注册的Twitter帐号,将其偷拍或拍摄的10余名被害人的生活照和不雅照片,未经被害人同意擅自配发羞辱性、淫秽性文字20余次,公开发布在社交网传播,致1000余人关注,数百人赞好及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4月7日,警方拘捕高某鑫,并缴获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电脑主机一部、USB手指一个、移动硬碟一部。
判决书称,高男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该院认为,高男无视国家法律,利用互联网辱骂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其犯寻衅滋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高男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判处1年8个月监禁。
对于判决,Muhelos在微博表示,这次判案的审判长和陪审员都是女性,她感谢警察和司法人员,也感谢女生们的勇敢,后续她们还将会以侮辱罪等罪名发起民事诉讼。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