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冤狱】张玉环申请2234万国家赔偿 称与家人受尽屈辱歧视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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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故意杀人的江西南昌男子张玉环,在遭羁押长达9778天(约26.7年)后,于今年8月4日被宣告无罪释放,沉冤得雪,他也成为目前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冤狱受害者。
张玉环今日(2日)向江西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共计2234.3129万元(人民币.下同),是其代理律师此前透露约700万元金额的3倍多。他在申请书中称,无罪判决后,他仍生活在无边的恐惧、遗憾之中,每日噩梦交替,精神上遭受了巨大刺激和折磨。

原审判决认定的案发现场。(澎湃新闻)

据此前报道,张玉环1993年10月27日被指控涉嫌杀害两名男童而被捕,此后被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玉环多次上诉,坚称无罪,并指曾遭刑讯逼供。江西高院最终在2019年3月1日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

及至今年7月9日,江西高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再审张玉环案,省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当日在庭上表明建议改判无罪,认为原审认定的物证证明力不足,3份物证都不能直接证实张玉环有实施犯罪行为,全案没有任何客观证据。检察员又提到,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前后矛盾,作案地点、手段、抛尸时间等重要环节都有重大差异,真实性存疑,原审判决仅以一份有罪供述定罪,先供后证,与事实不符。最终,法院在8月4日判决张玉环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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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上午,张玉环在家人及律师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余万元、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余万元、近27年来伸冤合理支出(家属申诉控告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资料费、误工费等)100万元,共计2234余万元。张玉环还要求江西省高院在国家和省市级传媒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以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张玉环在申请书中称,错案导致他顶着“杀人犯”罪名,家人背负“杀人犯家属”的骂名,受尽屈辱和歧视。27年来,父亲去世、母亲白发,无法尽侍奉双亲之孝;妻子重病改嫁,不能尽夫妻之义;蒙冤时,两个儿子才3、4岁,错过孩子们的成长,无法弥补人父之责。

张玉环还说,这一纸迟到27年的无罪判决,对他和家人而言,是回归本就属于一家人正常生活的一个起步,而不是终点,“多年身陷囹圄,一朝出狱,亟待修复的不仅是废弃的旧屋、缺失的亲情以及对全新世界的认知,还要通过漫长的时间、大量的精力和充足的物质基础,来恢复自己萎缩的社会劳动能力,抚平内心所遭受的创伤”,他希望在无辜蒙冤27年、无罪“重生”后的生活,能过得不再坎坷、顺利一些。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