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维权被指寻衅滋事判囚两年半 陕西女不服上诉 二审发回重审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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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名女工程师李思侠2013年起,举报家乡石泉县双喜村有两间石料厂无证开采、损毁道路、污染环境等问题,并代理村民向石料厂索赔。结果李思侠在2018年被当地警方逮捕,指为“涉恶势力”的头目,去年被石泉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李思侠不服提出上诉,案件经二审开庭审理结束后,近日获安康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李思侠在今年6月16日获取保候审,被羁押638天后首次与家人团聚。(上游新闻)

据内地传媒报道,李思侠原本是陕西一间大型国企的女工程师。李思侠多年以来,通过网络发帖、举报等方式,举报石泉县两间石料厂有污染环境、损毁道路等情况,并代理村民向相关企业索赔。然而,2018年9月,李思侠被当地警方带走。此后,她还被指为当地“首起涉恶势力”的头目。

公诉机关指控称,李思侠等人的举报有夸大及诽谤,并且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又指李思侠在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深度介入选举,“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投票”,认定她是涉嫌恶势力犯罪。

此外,检方还指控她涉嫌向村民索要“跑路费”、拒不退还一万元征地款等个人犯罪。

2019年6月,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李思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行为虽“不属于恶势力犯罪”,但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半。

李思侠不服上诉,案件由安康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李思侠在上月底收到安康中院下发的《刑事裁定书》。安康中院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