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汉掐死情人仍照常外出打麻雀 伴尸吃饭看《水浒传》到天光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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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人俞健前年在广东江门犯下一宗命案,他在杀死情人后,将尸体放置在情人的寓所。之后几天,他数次外出打麻雀,期间还返回寓所,伴尸吃饭休息,坐在大厅看《水浒传》到天亮。
一审时江门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俞健无期徒刑,但他不服上诉。广东高院今年5月底二审此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陆媒报道,命案发生在2018年12月4日,48岁男子俞健前往情人徐某英位于江门会城的家中吃午饭。当日下午2时左右,徐某英在床上休息,醒后与俞健发生争吵,俞健用手掐住徐某英颈部,致对方窒息死亡。

江西男子俞健用手掐住情人徐某英颈部,致对方窒息死亡。(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案发两日后,徐某英的儿子潘某某多次打电话给母亲,而俞健前两次接电话时均谎称徐某英暂时接不了电话。直到第三次被潘某某识破,俞健才告诉他,徐某英因病死亡。潘某某闻讯赶回家中,发现房间有臭味传出,而徐某英脸色发黑、肿胀,鼻子和嘴唇周围有血迹,明显死因蹊跷。潘某某怀疑是俞健杀人,二人一起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随后立案侦查并传唤俞健,经讯问后俞健如实供述了杀害徐某英的事实。据俞健供述,他与徐某英相识于2018年国庆前后,后进入热恋期,热恋期间曾多次发生性关系。同年11月2日晚,他得知徐某英与前男友约会,心生不满。11月底,徐某英要求俞健将工资交由她保管,俞健拒绝并反过来向徐某英提出借钱2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请求。徐某英认为俞健是骗财骗色,随后提出分手。

俞健供述称,案发当日他掐死徐某英后,心虚的他将床头的毛巾盖在了徐某英脸上,并用一本200多页的《水浒传》压在毛巾上面:

半分钟后,我将书和毛巾移开,又在徐某英的胸口处连续按了七八下,但是徐某英已无反应。我知道事情闹大了,便将床上的绿色被子盖在了徐某英的胸前,返回客厅抽烟。18时许,我再进入徐某英房间后,发现徐某英完全没有了呼吸心跳,已经死亡。我将中午的剩饭吃掉后在客厅休息。19时许,我出门前往人民会堂的麻雀馆打牌至23时许返回徐某英家中。
俞健口供
俞健犯下命案后,竟照常外出打麻雀。(资料图片/视觉中国)

之后,俞健在徐某英家中待至翌日7时许离开。中午11时许,他再次进入徐某英家中,吃饭休息后,于中午12时许再次离开徐某英家,步行至会城人民会堂打麻将。17时许,他再次进入徐某英家中,吃饭休息后,于19时许再次离开并步行至会城人民会堂打麻将。

当日23时许,俞健再次返回徐某英家中。他说,“因为闻到房间有臭味,我把卧室空调打开,温度调到23度,之后坐在大厅看《水浒传》到天亮。6日约13时许,徐某英的大儿子给我打电话……”

俞健在杀死情人后,曾在其寓所内看《水浒传》到天亮。(资料图片)

江门中院一审认为,俞健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於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故意杀人行为还应当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死者家属)直接物质损失5.3万余元,故判决俞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俞健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后,广东高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附带民事判决金额计算符合法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