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VPN供他人上网获利10万元 贵州网民被网警行政拘留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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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警方近日通报,上月底在南明辖区内,发现有网民透过私自架设VPN伺服器,收费供他人非法访问境外网站,从中非法获利10万元(人民币.下同)。
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指,涉案者支某自2016年起就建立名为“日本综艺”的网站,在网站内充值成为会员,就可免费使用VPN服务。支某以此为网站增加人流及提高盈利,被查获前已非法获利10万元。警方指,支某非法销售VPN,违规展开跨境电讯业务经营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多条规定,现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外贸企业、跨国公司因应办公需要,需要用专线的方式展开跨境联网时,可向经电讯主管部门批准、有国际通讯业务经营资格的电讯业务经营者租用VPN。但未经批准的企业及个人,租用国际专线或者VPN,违规展开跨境电讯业务经营活动,是有可能会触犯相关法律规定,会受到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