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市委书记 黑龙江石油公司总经理做土制炸弹挂对方窗外

撰文: 苏子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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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因公司利益受到影响,黑龙江安达市瑞玛液化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及站长联手制作爆炸装置,对安达市委书记进行报复一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本年5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杜新安爆炸二审刑事裁定书》,透露了安达市委书记遭打击报复的细节,揭露涉案众人竟亲身制作土制炸弹,并派人把土制炸弹挂到市委书记住所窗外的冷气机室外机组的支架上。

裁定书显示,杜新安等人用庆典礼炮等物品制作土制炸弹。(资料图片)

裁定书显示,杜新安是安达市瑞玛液化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站长,2019年5月10被批准逮捕。原审判决认定,2006年4月至5月,安达市瑞马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孟烈(已判刑)因安达市委市政府决定要引进天然气管线,危及该公司的利益,便产生报复时任安达市书记李某的想法,欲用庆典礼炮制作爆炸装置报复李某。

孟烈与杜新安、公司司机(已判刑)合谋后,多次到市委书记李某的住宅区观察。2006年6月份,孟烈先后三次在批发市场购买庆典礼炮46个、鞭8挂、礼花8盒;还与公司司机驾车到哈尔滨市,购买作案时所穿的衣物及安放爆炸装置用的钓鱼竿。之后,杜新安与公司司机驾车到路边做爆炸实验,在孟烈的办公室制作爆炸装置。

2006年7月3日凌晨,孟烈驾车将公司司机送至市委书记李某的住宅区,司机在楼道内用钓鱼杆将爆炸装置安放在李某家冷气机室外机组的支架上,点燃后逃离现场。但爆炸装置未能成功引爆。

经黑龙江省公安厅鉴定,该爆炸装置发生爆炸时,其爆炸超压可致0.7米范围内的人员死亡,对1米范围内的人员产生严重伤害,对1.4米的范围内的人员产生中等伤害。2019年4月9日,当地公安机关于将杜新安传唤到案,以爆炸罪判处杜新安有期徒刑下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