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获提升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非法捕猎最重可判囚十年以上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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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周五(5日)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后,穿山甲属所有种即日起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一级,使当前在中国自然分布的中华穿山甲,以及据文献记载中国曾有分布的马来穿山甲和印度穿山甲都能得到更严格的保护。
按照现行法律,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可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则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况特别严重更会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穿山甲的数量在过去20年间锐减90%。(中新社)

据了解,中华穿山甲曾广泛分布于长江以南17个省区市,但由于过度猎捕利用及栖息地破坏,其分布范围不断缩小,种群数量急剧下降,保护形势非常严峻。根据在2003年发布的第一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结果,中华穿山甲的分布范围已缩减至11个省份,数量由曾经的近百万只跌至只有约6.4万只,在过去20年里锐减90%以上。到了2008年,国家林业局的普查结果更显示,中华穿山甲的数量仅得约2.5万只至4.9万只之间。

为加强对穿山甲的保护,中国早于2007年就严格禁止从野外猎捕穿山甲,及至2018年8月又全面停止商业性进口穿山甲及其制品,并通过展开专项行动等措施,加大对破坏穿山甲等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惟种栖息地不断受到干扰破坏,对滥食穿山甲惩处力度不够等原因,穿山甲数量急剧下降趋势至今仍然持续。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负责人在受访时坦言,中华穿山甲此前作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与现时的保护形势极不相符,无论从行政处罚措施,还是刑事责任认定标准上,均难以有效遏止乱捕、乱猎、滥食穿山甲等违法活动,迫切需要提升其保护级别。国家林草局高度重视穿山甲保护级别调升有关工作,为确保升级工作的科学性,在2019年就已启动穿山甲级别调整专题研究程序。

内地海关缴获的一批穿山甲鳞片。(中新社)

当今保育穿山甲最大难处是其药用用途。穿山甲鳞片在中国古代就已用作入药,穿山甲肉也被视为滋补珍品。公开资料显示,自改革开放后,中国对穿山甲的食用和药用需求明显增加,但国内穿山甲数量日益减少,故在1990年以后,大量穿山甲及穿山甲鳞片从越南、缅甸、老挝等东南亚国家进入中国。当东南亚的穿山甲资源亦告枯竭后,不法分子就从非洲大量走私穿山甲到中国,对穿山甲种群造成毁灭性打击。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