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拟加强保护“吹哨人” 提高举报奖励严禁打击报复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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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在周三(3日)发布征求意见文件,提出生产经营单位被举报有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后,应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得打击报复,同时亦提高对举报人的奖励,被视为是著重“吹哨人”的保护。

新规定认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举报具有资讯详实准确、可信程度高等特点,能够帮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精准展开执法活动。(中新社)

据内地传媒报道,《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共有三大重点,其一是虽然此前已有安全生产领域的有奖举报制度,但未有区分一般人举报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两者是统一的奖励标准,并且没有不同的保护机制。新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其所在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及处理。新规定认为,与一般举报相比,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举报具有资讯详实准确、可信程度高等特点,能够帮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精准展开执法活动。

第二个重点是加强对“吹哨人”的奖励。文件指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专门机构负责处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事项,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核查,核查属实后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处理结果;不属于受理范围亦应告诉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位举报,或将材料移送相关单位,并告知举报人。举报属实后,则要按照相关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因举报或提供线索直接避免了伤亡事故发生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给予举报人或信息员特殊奖励”。

具体而言,相关奖励办法规定,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人民币.下同),最高不超过30万元。新规定将在此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此外,文件亦提到应急管理部门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举报奖励机制,受理本单位从业人员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查证属实的要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奖励举报人。

武汉眼科医生李文亮被视为是内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吹哨人”。(中新社)

至于第三个重点就是严肃处理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文件认为,“吹哨人”的举报容易遭受打击报复,举报风险较高,“因此,只有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给予重奖,并严格维护其合法权益,才能保护举报积极性,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文件要求应急管理部门参与举报处理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依法保护杷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打击报复,一旦被认定有打击报复,除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外,应急管理部门还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为避免出现诬告、陷害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为领取奖励故意诱导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违法行为等情况,文件同时规定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故意诱导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