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连累50人被隔离及封村 山东汉隐瞒湖北行程判囚一年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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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莘县的李某,其与妻子从湖北省黄石市自驾返回居住地后,为免被隔离竟隐满行程。李某妻子最终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导致50名接触者要隔离,所居住的村庄亦要封村。
案件经审理后近日在莘县法院公开宣判,李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国家卫健委于1月20日已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经审理查明,李某与妻子刘某在1月21日驾车从湖北黄石返回莘县居住地某村。村委干部在同月24日排查从湖北返乡人员时,李某为避免夫妻二人被隔离,隐瞒真实返乡日期,谎称是在1月6日归来,从而避免被列入重点观察对象。
1月25日,李某与刘某外出拜年。刘某于翌日起发烧,李某将其到村卫生室就诊,并在村医询问时再次隐瞒自湖北返乡日期。及至1月29日,刘某持续发烧,村委向镇政府报告。后经检测,刘某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李某未遵守新冠肺炎防控规定,隐瞒行程日期,致使50名接触者被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居住村庄被封闭。
法院认为,李某违反法律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隐瞒自湖北归家日期,不如实报告,致使疫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