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明新规6月实施:患流感须戴口罩 咳嗽打喷嚏须遮掩口鼻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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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周五(24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是北京首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要求,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患有传染病时要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非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北京文明促进条例要求,整治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时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等行为。(新华社)

北京规定上落楼梯靠右通行

在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方面,《条例》要求,应当言行举止得体,不大声喧哗;著装整洁,不在公共场所赤膊;等候服务依次排队,有序礼让;乘坐电梯先下后上,上下楼梯靠右侧通行;娱乐、健身时合理使用场地、设施、设备,避免干扰他人;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控制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音量;不在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列车内进食等。

针对广场舞扰民情况,《条例》提出,整治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时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等行为;整治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等行为。

在旅游方面,《条例》提出,要重点治理以刻划、涂污或者其他方式损坏文物古迹、旅游设施;采挖景区植物,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伤害或者违规投喂动物等不文明行为。

4月22日,市民在北京故宫午门广场前遛狗。(中新社)

北京整治遛犬不牵引行为

《条例》还规定不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将整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抢占座位、从车辆中向外抛物等行为;重点治理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整治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的行为;整治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等行为。

在网络电信方面,《条例》重点治理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低级庸俗、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和隐私;拨打骚扰电话,发送骚扰短信;以发帖、跟帖、转发、评论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等不文明行为。

北京文明促进条例明确,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实施不文明行为的,经营管理单位有权劝阻、制止。(新华社)

执法部门可对拒不改正者从重处罚

条例指出, 行政执法部门对不文明行为实施处罚时,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身份证明信息。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可以向政务服务热线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对不文明行为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所做的合法记录,可以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执法的参考。

《条例》明确,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内实施不文明行为的,经营管理单位有权劝阻、制止;不听劝阻或者制止无效的,可以拒绝提供服务或者将其劝离。

此外,实施前述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

(新京报/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