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长城墙砖刻“四川”二字 被拘五日罚款200元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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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著名景点八达岭长城景区近日出台《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对于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将被纳入“黑名单”限制购票参观,《惩戒办法》自4月6日起正式实施。
新法实施首日上午,即有一名男子因在长城墙砖刻“四川”二字,而被拘留五日,并罚款200元(人民币,下同)。

《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自4月6日起正式实施。(中新社)

据介绍,八达岭长城景区新出台的《惩戒办法》,是依据《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的,适用对象包括对长城主体和与主体有关的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附属建筑及其它相关文物造成破坏的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

《惩戒办法》规定,对刻划、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于破坏文物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还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限制购票参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将定期对社会公布,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而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在五年内无法再预约门票。

刻划、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行为会受行政处罚

八达岭特区办事处综治办主任张伟介绍,在4月6日,即《惩戒办法》实施首日上午10时25分左右,工作人员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刻划长城墙砖,一名男子望风掩护,并已经刻上“四川”二字。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上报管理部门。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因故意破坏文物,对刻字者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八达岭景区依据《惩戒办法》第六条规定,将刻划男子及同行掩护人列入了景区“黑名单”,限制其购票参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