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幼儿园老师于课室用针拮7名幼童 判监两年半
撰文: 朱加樟
出版:更新:
去年5月8日,安徽马鞍山市警方接到一家幼儿园学生家长报警,称在孩子身上发现疑似遭针刺的伤势。
近日,当地法院判处一名班主任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根据案情,涉案的43岁刘姓女子在案发前是马鞍山市花山区东方万嘉幼儿园小三班班主任。2019年4月份以来,刘女在担任该幼儿园小三班班主任期间,在该班课室及午休室内,多次使用针状物扎、刺该班7名幼童(时年均未满5岁)的身体,致幼童受伤。
因为有家长发现自家孩子身上有伤,得知班级其他同学也被老师针扎,最终有家长选择报警。经鉴定,其中一位幼童口腔黏膜破损,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当时刘女否认自己用针扎过幼童,称日常在班级中自己和班级的其他老师从来没有打骂过幼童,最多就是声音大一点。
法院审理认为,刘女多次采用针扎、刺等手段虐待被看护的幼童,情节恶劣,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据此判决,刘女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禁止刘女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从事幼儿看护职业,期限为三年。
(《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