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嫌高架桥名“新冠”不吉利 青岛市民望政府改名被拒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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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俗称“武汉肺炎”)疫情下,与疫症有关的字眼都令人闻之色变。
近日在山东青岛,有数名市民去信市政府信箱,分别以“伤害全中国人民感情”、“心里不得劲”和“不吉利”为由,建议当地一条名为“新冠高架路”的高架天桥改名。惟官方予以拒绝,并称该命名合法合规。

综合陆媒报道,上周二(18日),一名市民致信青岛市政府信箱称,“新冠疫情影响严重,老百姓对‘新冠’非常厌恶,家住青岛市北区新冠高架路附近,每天上下班都需要通行‘新冠’高架路,心里感觉总不得劲。我们坚信‘武汉’必将战胜‘新冠’,为此建议青岛市将‘新冠’高架路更名为‘武汉’高架路,以表示武汉必胜,中国必胜的信心。”

两天后(20日),再多一名市民写信反映称,“2020年,新冠病毒所引发的肺炎影响全国各地。青岛有一个高架路叫新冠高架路,正好和新冠病毒重名。建议更换新冠高架路的名字,这个名字现在很是不吉利,很有可能在疫情结束后成为全市舆论焦点,建议改名。”

及至本周,青岛市政府答复称,经市民政局核实,新冠高架桥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的,北起杭鞍高架路,南止莘县路立交桥,命名合法合规,符合《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

其中一名市民两次去信要求高架桥改名,称“新冠”二字伤害全国人民感情。(网上图片)

惟经市政府回复后,其中一名市民仍然感到不满,于是再度去信称,“您说的对,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新冠”二字确实伤害全中国人民的感情,特别是湖北人民。多少人因为新冠肺炎而家破人亡,国家又付出多少的代价。虽然与青岛市新冠高架无任何关系,但是还是希望职能部门能再斟酌一下。”

对此,青岛市民政局周三(26日)也再次回复称,高架桥的开通为周边老百姓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为了保证道路名称的稳定性,还是建议可改可不改的一般不予以更名。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