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佛山汉不戴口罩 殴打辅警还吐口水判囚年半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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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9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发布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此次发布了四个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显示佛山一名男子因不戴口罩,又对辅警吐口水,还击打辅警脸部,遭判监1年6个月。
殴打辅警吐口水判监1年6个月
1月26日晚上7时许,佛山司机陈某某酒后欲搭乘公交车,司机见其未戴口罩,劝阻无效后报警求助。陈某某对就近赶来的辅警吐口水,用手机击打辅警脸部,并对后续赶到的民警和辅警谩骂推拉。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击打民警判监1年
1月26日,江门市沙堆边防派出所到该镇麻将室进行防疫宣传,劝散在此聚集打牌的吴某某、陈某某等人。吴某某不满民警传唤陈某某,采取言语质问、动手拉扯的方式阻挠执法,导致陈某某乘机逃脱。吴某某又在民警传唤时拒不配合,击打致民警摔倒后趁机逃离并藏匿他处。江门市新会区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某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炒卖口罩判监1年
武汉出现疫情后,廉江市的谭某某以50元(人民币,下同)一盒的高价在某电商平台出售进货价格为25元一盒的一次性医用口罩。1月23日又将销售价格提高至600元一盒,实际销售金额5.1万元。廉江市法院审理认为,谭某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2万元。
以慈善之名诈骗判监1年
1月27日,揭阳市的蔡某注册名为“武汉市慈善会”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扫码捐款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武汉抗疫及疫情人员治疗所用”等虚假信息。当日晚上,共有广东、四川、贵州、吉林、安徽、辽宁等地109名被害人扫码捐款,蔡某以此骗得近9千元。揭阳市揭东区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千元。
(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