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陈同佳】90后勒毙女友藏尸行李箱并冒用信用卡 一审被判死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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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出生的安徽刘姓男子,2018年10月因与时年29岁的杨姓女友发生争执,将杨女勒毙,其后将尸体藏于新买的28寸行李箱,再冒用杨女信用卡肆意挥霍。案情与在台湾发生的陈同佳涉杀害潘晓颖案异曲同工,令人惊诧。
近日,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判处刘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男子勒毙女友后藏尸行李箱,其后冒用女友信用卡,一审被判死刑。(示意图片/资料图)

据指控,案发前,刘男和杨女在合肥市某广场租屋同居。2018年10月24日凌晨,2人在租房内发生争执,刘男用双手勒住杨女颈部直至其不动,致杨女当场死亡。当晚8时,刘男驾车前往合肥市马鞍山路某购物中心购买了一件28寸拉杆行李箱,返回住处后用透明胶纸捆绑杨女尸体塞入行李箱内,将行李箱留在租屋处,只身逃离。

经法医鉴定,杨女系因口唇及颈部受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犯案后,刘男还冒用杨女信用卡,以直接刷卡消费和支付宝套现等方式,总计盗用5万4831元(人民币,下同),使用这些钱租宝马车、到酒吧高消费等。此外,在杀害杨女后,他还将杨女随身佩戴的浪琴手表拿走赠予他人。

案件在合肥中院一审宣判。(安徽网)

法庭亦披露,事发前,刘男曾于同月初在杨女母亲家中,乘其不备盗窃一只黄金手镯,并以9200元价格卖给黄金珠宝回收店,该手镯购买时价格为12492.48元。

法院认为,刘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34126.48元,数额较大,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54831.9元,数额巨大,分别构成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刘男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综上,法院一审宣判,刘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

(中安新闻)

回顾陈同佳涉杀害潘晓颖案过程,与该案有多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