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犯法】花千元买“会笑的鱼”实为江豚 浙江男当晚即放生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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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清的陈先生近日花费千元在街市买了一条“会笑的鱼”,结果上网查证后发现是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江豚。
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可被判刑,陈先生立即通报农业农村局,最后当晚就将江豚送到码头放生。

事发周一(16日)下午4时许,陈先生开车经过街市时,被水产摊位一条“大鱼”的奇特外形吸引目光。大鱼通体银灰,皮肤光滑,嘴巴一张一合,形似微笑,相当可爱又可怜。陈先生指,摊档主人称是要一处海滩上发现这条大鱼搁浅,但不清楚是甚么品种,只知道其出水能活,是靠肺部呼叫的哺乳类动物。

经测量,大鱼长约1.5米,重约49公斤。(温州晚报)
大鱼通体银灰,皮肤光滑,嘴巴一张一合,陈先生认为其状似微笑,相当可爱又可怜。(影片截图)

平时也喜好动物的陈先生不忍已奄奄一息的大鱼,遂决定花费1000元买下来并放生。陈先生先将大鱼带回家妥善安置,令其恢复生气。经测量,大鱼长约1.5米,重约49公斤。

邻居得知陈先生千元买大鱼的事后纷纷上门要看热闹,期间有人提醒或许是国家保护动物,应该要尽快放生。陈先生闻言后上网粗略对比资料查证,发现有可能就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江豚。

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将江豚带到码头放生。(影片截图)

陈先生立即透过朋友介绍与乐清县农业农村局联络,当晚8时许工作人员上门鉴定证实确是江豚。工作人员又为江豚尾部的伤口,幸好只是小擦伤,并无大碍。及至11时许,陈先生就与工作人员一同将江豚运送到附近的码头,并在靠近水边处将其送回水中。

(温州晚报)